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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0-06-05     [来源]: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912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验收入账的固定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定,学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五大类,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经费来源渠道,不管校区分布,都列入此次清查审计范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查,准确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切实摸清学院家底。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总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目标如下:

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及构筑物施工图纸齐全,房产证手续齐全,房产证编号、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准确、楼层、结构、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时间、使用方向(办公、教室、实验室、住房、学生宿舍等)、使用状况、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所在校区清楚。建立学院房屋及构筑物数据库。

土地及植物:土地面积准确,土地变更及审批手续齐全,土地证齐全,土地测绘图纸齐全,土地变更的档案齐全。植物的名称、栽种时间及原值,评估值清楚。建立学院土地及植物数据库。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及其它种类资产:资产设备要帐物相符,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造号、制造厂、现状、责任人准确。大型设备必须填写使用功能。完善学院仪器设备数据库。

图书:分年度统计图书册(种)数,原值准确。

三、清查程序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构成为:

组  长:刘前信

副组长:万国邦 孙美华

成  员: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资产清查办公室学习有关政策性文件等。

4.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动员会(参加人员:校领导、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

 

(二)、实施阶段

1.实施前先对清査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学校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资产情况,提出资产清査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布置资产清査工作。

采取部门自查、资产清查办公室全面清查原则。各部门要在进行实物盘点时应认真进行清点,保证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实物均被清点。在各部门完成盘点工作后,由清查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盘点工作进行全面清查复核,确认盘点结果,确保盘点工作质量。

由各部门领导总负责,资产管理员、各科室负责人担任资产清查员,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理、盘点。

各部门于630日前向学校清查小组报送资产清查结果,交《固定资产清查表》一份,及罗列清查出的问题清单,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各部门自查后账目(《固定资产清查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保清查数据准确无误,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资产清查组成员按照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项目的特点收集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资产清査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3.在实施的过程中资产清查组指定专人向负责人汇报清査进度及工作进展情况,以便统一协调。

(三)报告阶段

对清査査出的问题要弄清来龙去脉,定性要准确,措词要恰当,按问题题干、问题描述、法规依据和建议“四要素”撰写清查分析报告,出具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整理资产清查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资料。

四、具体实施方案

1、资产清査范围

全面清査学院的固定资产(含房屋),包括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按照资产清査文件规定编制的报表及申报清査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资产淸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2、清査内容

清査材料核实。主要是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査材料的核实工作。

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的固定资产(含房屋) 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情况进行核实。

资产实物盘点。对固定资产(含房屋)逐项进行盘点核査、核实。

财产损溢鉴证的核查。主要是对淸査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査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

提交资产清查报告。在完成清査工作后,及时提交资产清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资产清査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淸査情况,重大事项披露等。

3、清查具体工作

1)账务清理与资产清査。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含房屋)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进行实物盘点,利用资产淸査软件,完成导入导出相关数据。

2)产权核实与损溢认定。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含房屋)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査实。对清査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按照资产清査要求进行分类、认定,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作出专项说明,并进行审核。

管理制度完善建议。针对资产清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4、重点清查领域

1)范围一: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査盘点。

①对固定资产要检査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②对出租岀借的固定资产要检査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査清査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③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 要求清査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④对清査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査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⑤检査房屋、车辆等产权添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⑥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清査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査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2)范围二:房屋,学院应配合资产清查工作组人员认证组织清查,对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①对房屋要检査资产原值、待报废资产的数额及房屋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详细了解房屋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②对出租出借的房屋资产要检査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査清査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査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③对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房屋资产,要求学院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④对清査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房屋资产,要査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⑤检査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査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⑥对无产权证明的房屋资产,实地测量面积,与账面数量核对。

五、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

1、摸清存量

调查了解并核实学院占有并负责管理的资产的总规模、总价值,按照基础设施相关分类标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账内和账外:在用和闲置等不同标准, 分清各类固定资产(含房屋)的存量、结构,摸淸资产家底。

2、摸清产权

通过査阅土地使用证书、资产购置购建票据、资产界定文书等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材料,确认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争议或涉诉的资产;有无资产权属不清,少记漏记资产问题。

3、摸清质量

调査了解并核实学院固定资产(含房屋)的质量情况,重点清査有无报废、毁损、自然灭失的情况,有无不良资产,有无资产实际已形成损失或核销证据。

4、摸清管理情况

对固定资产(含房屋)重点清査资产入账情况,未记入固定资产(含房屋)的数量、地点、规模、完成时间、完成投资情况和目前状况等;调査了解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全部资产是否纳入制度监管范围;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和处置情况是否 符合规定,有无直接在费用中列支而不登记固定资产(含房屋)账的问题,有无账面在建工程但已形成固定资产(含房屋)的问题,捐赠或无偿划拨的资产有无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资产的使用、保管有无健全的台账或记录,有无定期盘点制度;资产的处置是否办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随意转让、核销的问题;调査了解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含房屋)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5、分析效益

通过资产相关数据的比对分析,搞清各类资产性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正常发挥作用;维修管护是否及时,有无带病使用,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安全问题:资产使用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大量闲置资产;

6、揭示问题

通过清查,反映揭示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购建是否合法合规;登记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管理是否责任落实;盘点是否及时准确;处置是否合规;使用是否合理,效益是否明显。

7、规范管理

通过调査,进行比对分析,全面反映学院资产预算、购建、核算、使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资产规范化管理和髙效运转。

8、资产评估

1)对于清査过程中盘盈的资产,主要根据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证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等进行认定,对于难以确认价值的,由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2)对盘盈资产评估其价值并协助采购人入账。

六、清查时间安排

清查时间节点初步安排如下:

序号

学院、部门

资产清查实地核查时间安排





2020



前期账务核对

6月份


1

商学院

7.1-7.10


2

电子工程学院

7.11-7.20


3

机械工程学院

7.21-7.31


4

创业学院

8.1-8.3


5

人文学院

8.4-8.14


6

汽车工程学院

8.15-8.25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8.26-9.2


8

环化学院

9.3-9.13


9

国际学院

9.14-9.18


10

体育学院

9.19-9.30


11

信息学院

10.7-10.17


12

计算机学院

10.18-10.30


13

艺术与传媒学院

11.1-11.15


14

纪委

11.16-11.18


15

工会

11.19-11.23


16

财务处(招标中心)

11.24-11.30


17

档案馆

12.1-12.7


18

组织人事处

12.8-12.14


19

宣传部

12.15-12.21


20

实习实训中心

12.22-12.31




2021


21

科技处

2021.1.4-1.7


22

图书馆

2021.1.8-1.12


23

教学督导处

2021.1.13-1.17


24

高职教务处

2021.1.18-1.21


25

团委

2021.1.22-1.26


26

保卫处

2021.1.27-1.29


27

学工处

2021.2.1-2.3


28

党政办公室

2021.2.4-2.5


29

后勤处 

 2021.2.6-




电大校区及余家头校区


30

电大校区

2019.7.1-8.30


31

余家头校区 

2019.9.1-9.20 


附件:资产自查表.xlsx

                                                     后勤管理处

                                                  20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