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多媒体教室日常使用管理,促进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可靠、高效、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学院多媒体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教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统一规划调配,系部负责所辖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与使用,实习实训中心负责多媒体设备建设、维护与维修,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基础设施维护及其日常监管工作,保卫处负责教室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无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或将室内设备带出室外。
3、非正常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须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中,经教室所属系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多媒体设备需要在修或更新,须经实训中心多媒体设备维护人员检查确认后,由相关系部向实习实训中心提出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习实训中心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加以解决。
5、每学期期末由实习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对多媒体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保障新学期能正常开展多媒体教学活动。
二、授课教师职责
1、教师初次使用多媒体教学系统前,须在其所属教务部门主导下经过培训学习,取得使用资格认可后方可使用。
2、授课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保证其携带的教学课件(光盘、软盘、U盘)无计算机病毒感染,若需安装其它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须经专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3、课中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课后应及时予以删除,以确保其它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若确需保留一段时间,须向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说明情况。
4、要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不得擅自更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配置、参数和连接。
5、每次课毕须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通知多媒体设备管理维护人员。
三、系属多媒体设备管理维护人员职责
1、熟悉多媒体教室及设备的使用状况,承担多媒体设备的日常调试、装配、维修及保管工作,保障多媒体教学系统正常运行。
2、严格遵照执行有关多媒体教室的教学安排计划,保证课前10分钟内打开多媒体教室,控制台柜门和总电源开关;上、下午课程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和记录多媒体设备使用状况,切断总电源,锁好控制台和教室门窗。
3、发现设备问题或接到设备故障报告要及时处理,暂且处理不了的须立即报告实习实训中心,以避免由于检查或报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延误事故。
4、经常巡视多媒体教室,关注设备在使用维护、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及清洁卫生等方面的状况,并就此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经常保持与授课教师和实训中心多媒体设备维护人员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设备维护工作质量。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借出多媒体教室、设备及其钥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习实训中心负责解释。